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限额以下建设总承包采购项目?xml:namespace>
公开招标的公告
(项目编号:YXCG-20200601)
【发布日期:2020-06-10】
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采购机构”)受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限额以下建设总承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YXCG-2020060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限额以下建设总承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YXCG-20200601
3.项目情况:
序号 | 采购服务内容 | 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少于该服务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年总预算 |
1 | 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限额以下建设总承包采购项目 | 1家 | 2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 约300万元/年 |
2020年已下拨的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下一年度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金额为准。如有调整,则执行当年的采购预算。
注:
1)本项目为单项工程费用为200万以下(具体以政府公布的限额以下工程规模标准为准),符合自行发包标准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的招标。
2)如合同期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化或采购人自身采购需求变化,采购人都有权自行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资格,并且不需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赔偿。采购人终止中标供应商资格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处签署终止协议,但无论中标供应商是否与采购人签署终止协议,在采购方发出书面通知的10个工作日后,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资格均视为自动失效。
3)中标供应商,如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或违规建设记录的,采购人有权自行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资格,并且不需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赔偿。
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须积极响应采购人的工作委托,对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采购人的委托。已接受委托的项目,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委托工作任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6)★在供应商中标后须承诺每次接到委托任务都须积极参与项目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采购人,并在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已获取的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采购人所有采购和招标的资格。中标供应商一旦放弃其担任相关服务工作的资格,在服务有效期内不能再从事采购人委托的相关服务工作。
4.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代理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代理采购机构可不予作答。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2.项目委托代理协议:YXCG-20200601-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限额以下建设总承包采购项目-发售稿.docx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